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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平台关于湖南城镇化与工业化互动关系的思考

2024-04-15 阅读次数:

  城镇化和工业化紧密联系,是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城镇化创造需求,促进消费,为工业化发展提供持久推动力。工业化创造供给,提供就业,为推进城镇化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当前湖南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黄金期,保持城镇化和工业化良性互动,对全面推进“四化两型”,促进经济社会提质升级意义重大。

  研究城镇化与工业化互动发展关系,先要明确衡量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指标。城镇化率,用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衡量城镇化水平。而衡量工业化水平,主要有几类指标,一类是产值结构指标,如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非农产业占GDP的比重等;另一类是就业结构指标,如工业就业比重、第二产业就业比重、非农产业就业比重。此外,还可以通过人均GDP反映工业化水平。本文通过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法,从不同角度实证分析湖南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关联效应。

  (一)从产值结构看,湖南城镇化与工业产值比重变化的相关性较低,与非农产业产值相关性较高。产值结构是反映工业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一般用工业化率[1]或者非农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来体现工业化水平。从指标选取情况看,湖南城镇化与工业化率和非农产业比重呈现不同的相关性。单纯用工业化率反映工业化水平,湖南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相对不协调。从工业化率变动情况看,1978—2012年,湖南工业化率整体上呈现先下降、再上升的发展趋势,且提高幅度不大,仅有5.9个百分点。其中,从1978年的35.3%下降到2000年的30.8%,再从2001年的30.8%上升到2012年的41.2%。而同期的城镇化率则基本保持上升态势,从11.5%上升到46.65%,提高了35.15个百分点。经济学界通常用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比值来衡量彼此的关系,比值的合理范围是1.4—2.5。经测算,1978-2012年,湖南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比值在0.33—1.17之间,均未达到合理区间。但是,这一时期非农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与城镇化率则呈现非常相似的发展趋势,从1978年的59.3%上升到2012年的86.4%(期间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从18.6%上升到39%)。由此可以判断,在工业化进程中,工业发展带动了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非农产业对城镇化起了较大的推进作用。

  (二)从就业结构看,城镇化率与非农产业就业比重相关性较强。工业化进程推动产业结构的变化,进而带来就业结构的城镇化,最后形成人口的城镇化。因此,理论上可以把非农产业就业比重作为工业化指标,来观察湖南城镇化与工业化进程的互动关系。在理想状况下,农业劳动力转入其他产业的人口将被全部转化为城镇人口,那么劳动力的非农产业就业比重应该等于城镇化率,因此可以使用一段时期内城镇人口比重变动值(ΔPu)和非农产业就业比重的变动值(ΔPa)之间的比值来评价该时期内城镇化与工业化是否协调。协调状况下,ΔPu/ΔPa=1;若ΔPu/ΔPa1,则城镇化速度超过工业化进程;若ΔPu/ΔPa1,表明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但现实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一定都住在城镇,城镇化率一般会低于非农产业就业比重。国际经验显示,城镇化率与非农产业就业比重的比值一般在0.83左右。从1978—2012年湖南城镇化率与非农产业就业比重的比值看,湖南城镇化与工业化进程是比较协调的。具体从三个阶段看:第一阶段是1978—1990年,城镇化滞后工业化;第二阶段是1990—2000年,城镇化较快于工业化;第三阶段是2000—2012年,城镇化与工业化趋于协调。

  (三)从人均经济总量看,城镇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通过用人均GDP衡量工业化水平来评价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关系也是当前国际上流行的一种方法。钱纳里—赛尔昆模型描述了城镇化与工业化关系的一般变动模式: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上升,工业化的演进导致产业结构的转变,带动了城镇化程度的提高。该模型以1964年美元为标准,对不同阶段人均GDP对应的城镇化率做了预测。根据钱纳里—赛尔昆模型,对美国历年GDP平减指数作相应处理,得出2012年美元与1964年美元的换算因子为6左右,即1964年1美元的购买力相当于2012年的6美元左右。因此,通过钱纳里—赛尔昆模型预测,人均GDP在6000美元时,城镇化率应达到63.4%。从湖南人均GDP来看,2012年湖南人均GDP达到5400多美元,比较接近6000美元,相对应的城镇化率应该在60%以上,而实际城镇化率只有46.7%,低了10多个百分点。

  根据1978—2012年的时间序列数据,选取不同的反映工业化水平的指标,分别建立计量经济学模型,定量分析湖南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关系。综合模型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选取工业化率衡量工业化水平来判断其与城镇化的关系,模型的可决系数很低(R2=0.375),模型线性相关程度和回归拟合程度不好,可以看出湖南城镇化与单纯的工业增长相互作用不够协调,但不能直接得出湖南城镇化与整个工业化进程毫无关联。因为工业化进程并不只是发展工业,而是以工业为代表的,向多领域不断推进和渗透的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工业产值不能全面反映工业化进程带来的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变动趋势。

  第二,工业化进程中,与城镇化率上升联系密切的不仅是产业结构的转变,而且包括就业结构的转变。因此,采用产值结构和就业结构相结合的方式来衡量工业化水平,能比较客观地评价湖南工业化进程的实际水平。一是选取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和第二产业就业比重衡量工业化水平,判断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关系,城镇化与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相关系数约为0.69,与第二产业就业比重相关系数为0.81,呈现出一定的正相关关系。模型CZ=-72.999+1.528CY1+2.048JY1显示,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增加一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提高1.52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就业比重增加一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提高2.048个百分点。二是选取非农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和非农就业比重衡量工业化水平,判断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关系,城镇化与非农产值比重之间的相关系数约为0.96,与非农就业比重之间的相关系数约为0.98,呈现高度正相关。模型CZ=-19.845+0.314CY2+0.598JY2显示,非农产业增加值增加一个百分点,相应带动城镇化率提高0.314个百分点;非农就业比重增加一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提高0.598个百分点。

  第三,工业化进程中,就业结构变化对城镇化的带动效应强于产出结构的带动效应。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发展与就业结构的非农化和服务化具有高度相关性,第二产业和非农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就业比重的快速上升对城镇化率的带动作用较强。

  综上所述,从狭义的角度评判,1978年以来,湖南城镇化与工业发展的相关性较低,城镇化水平相对滞后于工业化进程。但是,从广义的角度看,同样可以反映工业化水平的第二产业或者非农产业的产值结构和就业结构均与城镇化具有较紧密的相关关系。因此,广义工业化进程对湖南城镇化的推动作用较强,两者互动良好。工业化对城镇化的带动效应,主要取决于工业化对非农产业的拉动效应。工业化过程中城镇化率的上升,建筑业和服务业起了很大的作用。由于建筑业和服务业发展对就业增长具有更强的带动效应,随着湖南工业化演进到更高阶段,这个趋势也将越来越明显。

  工业化超前于城镇化,会因城市配套设施的缺乏,出现交通拥挤、资源短缺、环境污染、房价暴涨等问题。反之,则会由于城镇化缺乏必要的产业支撑,出现产业“空心化”和就业不足现象,产生贫民窟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湖南必须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夯实“两化”基础,提高“两化”质量,协调区域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同步实现现代化。

  (一)进一步加快新型工业化。湖南工业化程度比较低,2012年工业化率仅居全国第21位、中部第6位。提高工业化水平,以工业化带动提升城镇化的任务尤为重要。一是加快主导产业集群发展。产城融合发展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互动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以产带城、以城促产、产城一体,实现产业与城市协调发展。应结合湖南实际,着力加强主导产业扶持引导,努力培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有色精深冶炼、精细化工等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推动城市工业产业规模扩张和集聚集群发展。二是优化升级城市产业结构。以“两型社会”建设为契机,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传统产业,逐步改变主要由依靠资源和劳动力密集为主的工业产业格局向资金密集、技术密集、资源密集与劳动力密集协调发展。重点加快对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升级步伐,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三是努力完善城市产业园区。产业园区是工业经济发展的龙头,是产业集聚的重要平台,也是加快城镇化的主要载体。加强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与配套,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加快形成产业集聚,使产业园区成为城镇空间拓展和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二)进一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生态环境质量决定城市对人口和产业的吸纳能力和承载能力,因此要下大力气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一是科学编制城镇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城镇化演进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做好工业和城镇规划的相互衔接和深度融合,依托工业化优先发展大中城市,增强大中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二是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综合交通体系,加快高速公路、地铁、城际轻轨、机场、港口建设,形成畅通便捷的现代立体交通网络。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排供水、燃气、电力、通讯、互联网等基础设施的改建。加大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市商业服务网点和社区服务,拓宽公共服务领域,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三是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优美的宜居城市,提高城镇污水、垃圾、废气的处理能力,严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城市过境水系、周边湿地生态系统、绿地生态系统、城镇周边绿环建设,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三)进一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当前,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有所扩大,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城镇化水平发展不平衡。2012年,湖南14个市州中城镇化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只有长沙(69.4%)、株洲(59.1%)、湘潭(54.0%)、岳阳(49.3%)、衡阳(47.9%),而湘西地区的邵阳(36.1%)、湘西自治州(37.6)、怀化(39.01)城镇化率都还不到40%。因此,要通过促进城乡、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有序推进城镇化。一是加快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建设规划,抓好城关镇、卫星镇和中心村的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和安全饮水、乡村道路等工程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户籍、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二是统筹区域发展。率先发展环长株潭地区,进一步增强长株潭核心增长极和重要引擎作用,加快推进产业、技术、资本、人口和市场的聚集融合,引领和带动全省发展。湘南地区要发挥区位、资源优势,借力承接产业转移助推城镇化。湘西地区要抢抓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武陵山区开发建设机遇,进一步推进新一轮产业开发。三是发展县域经济。县域经济是农村和城镇经济的结合体,要把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来抓。不断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做强资源优势产业;着力培育县域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做大传统特色产业;以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配套产业,做优地缘优势产业。

  (四)进一步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服务业对资源、土地等生产要素要求较低,并且具有吸纳就业比例高的社会效益,城镇化的加速推进离不开现代服务业的支撑。近年来,湖南第三产业发展相对缓慢,2012年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较2000年下降了2.5个百分点。因此,要抢抓机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不同层次、不同形态的服务业竞相发展来推动城镇化。一是做大做强生产性服务业。充分利用资源、区位和人力资源等优势,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信息、科技、商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资源集聚、产业集群、服务集成,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二是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不断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要求,围绕消费升级、拓宽就业、丰富服务产品等民生需求,重点加快发展商贸、餐饮、旅游、休闲等生活性服务业,鼓励发展生态绿色农业、观光休闲农业、高科技现代农业等都市型农业。三是着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推动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迈进,不断巩固和发展湖南文化品牌优势,大力发展广电、出版、影视、演艺、动漫等优势文化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网络文化、数字文化等新兴文化业态。此外,加强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文化事业投入,完善公益性文化设施,促进城乡居民文化消费。

  (五)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城镇化进程虽是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作用的结果,但也与政策和制度安排密切相关。要加强改革创新,营造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的政策环境和各类资本向城市聚集的投融资环境,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土地制度创新。加大现行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力度,建立市场化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培育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使转让土地的农民获得资本到城市投资发展,让得到土地的人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扩大规模效益。二是管理体制创新。适度放宽城市落户条件,便于人口流动;逐步实行以“土地换社保”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建立全省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考评体制创新。建立反映科学发展观和新型城镇化内涵的城镇化质量评价体系,除了把经济建设指标纳入评价体系外,还要把促进城镇就业、统筹城乡发展、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环境等列入考核内容,以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城镇发展速度和质量,为科学决策和评价城镇化发展水平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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