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态

半岛平台20世纪六七十年代广东省对非洲国家的援助

2023-05-23 阅读次数:

  从中国提供对非援助之初,广东省就成为第一批承接国家援非任务的省份。这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第一,广东省是中国近代接受西方工业化最早的省份之一,具有援助非洲国家较好的工业基础。第二,为了发展与世界各国的交往,中国于1957年在广州创办了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当时,许多非洲商人来广州商谈贸易,一些非洲政治家借参观广交会为名来到中国,以谋求更好地发展与中国的政治和经济关系,广交会为非洲国家与广东省相互了解提供了有效的平台。第三,广东省具有联系非洲的天然地理优势。当时,广东省是中国航运到达非洲最近的地方,广州的黄埔港是中国当时基础设施较完善的海关港口。同时广东省毗邻港澳,具有从港澳转口的有利条件等。

  20世纪60年代以前,中国对外援助主要是以技术援助、物质援助和少量现汇为主。由于这些援外任务较为简单,在中央层面就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因此,广东省参与国家对外援助任务并不是很广泛,只是广东省各部门作为国务院各部的执行机构参与其中。进入20世纪60年代,为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国务院开始将中国对外援助的一些项目委托给地方,由地方负责完成,同时根据援助项目的性质由相应的中央部门进行统一管理。这是“归口管理”、“分省负责”体制的雏形。以广东省援助马里糖厂为例,国务院根据第一轻工业部的报告,将援助马里两座糖厂的全部筹建任务委托广东省承担,对外仍由第一轻工业部承担总交货人,负责统一规划和督促检查。[7]

  20世纪70年代初,中国对外援助的数量和规模都有所增加。与此同时,国家扩大了地方的经济管理权限,将中央的一些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下放由地方管理。为了保证本地区援外任务顺利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相应的援外职能管理机构。至此,“归口管理”、“分省负责”的援外模式正式体制化。但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承建的援外项目对外依然以国家名义进行。具体而言,广东省承担了援非任务后,根据项目的性质,将任务下达给相应的厅(局)或市级单位。在“归口管理”、“分省负责”体制下,广东省各厅(局)在承接援非任务时的地位及性质发生了变化,即由以往的作为国务院各部的执行机构转变为广东省的组成部门。而广东省将援助非洲国家的任务进一步委托给地方市级行政单位,形成了“归口管理”、“分市负责”的体制。

  马里于1960年9月摆脱了法国的殖民统治而独立,为了改变长期以来食糖进口的历史,减少外汇储备的使用,马里向法国寻求帮助,希望为其种植甘蔗以发展制糖业。法国派出专家进行了甘蔗试种,但试种的结果并不理想。法国专家断言马里发展制糖业起码需要二三十年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马里开始向中国寻求援助。中国和马里于1961年9月22日在北京签订了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并于1962年11月9日在巴马科签订了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议定书,根据协议,中国政府答应帮助马里筹建两座糖厂。1962年中国先派专家赴马里试种甘蔗。试种成功后,从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广东省先后帮助马里建成了两座糖厂和一个甘蔗农场。

  援助马里的糖厂正式筹建前,为了及时处理甘蔗扩种后生产的甘蔗,轻工业部广州安装工程公司于1963年1月22日派遣了6人专家组前往马里建立一座小型的甘蔗糖厂,[8]并于1963年6月派出糖业专家组到马里进行糖厂规划工作。经过52天的调查研究后,广东省援助马里的第一座糖厂厂址定于塞古区上卡拉。糖厂厂区占地面积80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958平方米,大小设备585台套,厂区生产管线米、电力管线多米,车间、仓库建筑采用钢结构,其余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全厂设备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高。工场土建工程于1965年3月8日正式破土动工,至1966年5月全部完成。设备安装工程自1965年8月上旬开始配合土建部分工程交叉施工,至1966年3月底完成绝大部分,4月份进行单机试机,5月15日开机试生产,16日出糖。由于中国设备质量及安装质量均较高,达到了试机一次成功的效果。1965年11月1日在马里开办了糖厂训练班,培训马里的干部和工人。培训办法采取课堂教授与现场参观讲解相结合的办法,经过6周的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966年1月17日转入以参加安装为主的第二阶段学习,为他们较快地掌握生产技术创造了有利的条件。[9]

  广东省援助马里的第一座糖厂的筹建工作是在中国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第一轻工业部(1965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轻工业部,原中央手工业管理总局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轻工业部。1970年6月,第一轻工业部、第二轻工业部、纺织工业部合并为新的轻工业部。)担任总交货人,中国建筑公司负责土建工程,担任协作交货人;其具体筹建工作由广东省轻工业厅援外处负责,包括出国人员的选派,设备材料的订货、加工、包装、发运及财务计价报价等各项有关工作;其设备材料由中国成套供应,包括生产设备、仪表、化验仪器、药品、生产设备用品、建筑材料、安装材料、生产材料及安装机具工具,生产设备中的制糖设备由广东省专业工厂制造,制酒设备由天津制造,其余通用设备、仪表则来自全国其他制造厂。建厂的物资器材采用全包方式,由中国供应全部建筑材料、成套设备、施工机具、材料、仪表等共10039吨,其中建筑材料7888吨、设备和材料2151吨,从1964年第三季度开始至1966年第一季度发运完毕,建厂及试生产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共16977箱件118批(不包括土建材料),发运港口为广州、上海、天津三个口岸。根据广州市轻工设计院1964年2月编制的总预算表,总预算为9320346元,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安装建筑费、其他费用等,其中设备安装建筑费的预算为6357449元,最后实际决算为7749327元。[9]

  1970年8月11日,国务院将马里第二糖厂和甘蔗农场(附属糖厂)的援建任务,委托广东省承担。对外由轻工业部承担总交货人,国家基本建设革命委员会、农林部、水利电力部协助。[8]广东省援建的甘蔗农场于1973年动工并开始种植。农场耕地面积3000公顷,每年种蔗2500公顷,另有500公顷的轮休地。甘蔗产量于1976年达到16万吨,满足了第二糖厂原料的需求。

  广东省将援助第二糖厂的任务下达给湛江地区,并于1971年3月派出考察组赴马里进行考察。经过考察研究,中、马两国政府的代表签订了《关于建设马里共和国第二糖厂的会谈纪要》,规定该厂生产规模定位为日处理甘蔗1000吨(中、马两国于1962年11月9日签订的关于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的议定书附件中规定,中国援助马里第二座糖厂规模为年产糖400吨。后于1964年12月修改、补充的换文规定中将糖厂规模扩大为日处理甘蔗1000吨。参见《关于援助马里的第二座糖厂扩大规模的通知(1964年12月8日)》,广东省档案馆:285-1-64。),附设日产6000公升的酒精车间,定于1975年底建成投产。在第二甘蔗农场初具规模时,第二糖厂即于1974年动工兴建,比预计晚一年建成投产。其规模比第一糖厂大一倍多,厂房建筑面积166万平方米,拥有主要设备304台、辅助设备335台、载重汽车44部,自动电站装有2台1500千瓦透平发电机组和2台半岛平台560千瓦柴油发电机,设备比较齐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