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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应知应会知识】之九:名录库半岛平台

2023-05-26 阅读次数:

  “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四类法人单位的统称。

  2.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3.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1.县级统计机构内相关专业科(室)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新增、变更及退出的“一套表”调查单位材料,提交县级名录库主管机构。

  2.县级名录库管理机构负责核查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并将合格的材料导入审核系统,录入和审核《审核登记表》以及新增单位的基本单位情况表,确保《审核登记表》主要信息与基本情况表主要信息一致。

  3.县级名录库管理人员在审核系统中完成县级终审,上报上级名录库主管机构。

  4.市级名录库主管机构,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符合要求的单位提供给各相关专业进行专业审核。结合专业审核意见,名录库管理人员在审核系统中完成市级终审。

  5.省级名录库主管机构,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符合要求的单位提供给各相关专业进行专业审核。结合专业审核意见,名录库管理人员在审核系统中完成省级终审。

  6.国家名录库主管机构、专业对省级上报材料进行共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一套表调查单位。

  对统计单位按照主要经营地在地原则进行统计,即统计单位按照以下情况归入所在区域的统计范围:

  1.经营地与行政登记住所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的统计单位,归入该县级区域的统计范围;

  2.经营地与行政登记住所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的统计单位,原则上归入经营地所在的县级区域的统计范围;

  3.有两处或两处以上经营地的统计单位,归入主要经营地所在的县级区域的统计范围。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4.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6.两张照片: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设备照片。

  7.新开业(投产)企业申报时需提供发改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4.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5.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6.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4.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5.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

  3.建筑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半岛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