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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精选地产混合A (005937): 工银瑞信半岛平台精选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6-16 阅读次数: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在合理配置与债券等资产的基础上,重点在沪深两市和内地与香港市场交易 互联互通机制下的港股范围内,通过分析地产行业的商业模式与利润区,深入挖 掘地产行业内治理结构与成长潜力良好、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力争通过主动管理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存托凭证、内地与香 港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 (以下简称“港股通投资标的”)、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 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国债期 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 投资于地产行业内的及存托凭证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 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半岛平台

  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的研究,基于定量与定性 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工具的 比例,规避系统性风险。在投资方面,在对地产行业进行界定的基础上,综 合评估公司治理、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财务状况及变化趋势、投资吸引力等因素构 建组合及对组合进行优化。

  50%×沪深300地产行业指数收益率+20%×中证香港上市可交易内地指数收 益率+10%×中证香港上市可交易内地地产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 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1月14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港股因额度限制交易失败风险、境外市场的其他相关风险等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申购,由于发行政策、发行机制等影响新股发行的因素变动,将影响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从而影响本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另外,发行的配售比例、中签率的不确定性,或其他发售方式的不确定性,也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或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风险。

  有风险;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