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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平台最新!事关社保费减免!深圳企业社保费划型名单公示!

2023-06-29 阅读次数: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深人社规[2020]3号)的规定,现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划型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15日。(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询企业划型。)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或来信方式,对公示对象弄虚作假骗取减免资质等问题进行投诉举报。

  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拟划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月31日前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按规定进行复核。

  ❷ 按照深圳地方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机构划型名单,认定机构划型。

  取自2019年12月社保台账正常参保人数。2020年前已参保的企业如无12月正常台账,则使用2019年平均参保人数。2020年新参保企业,使用划型时的正常参保人数。

  划型结果将通过人社局官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在人社局官网输入参保单位名称关键字查询相应参保单位的划型结果。用人单位可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查询本单位划型结果。

  参保单位对本单位划型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3月31日前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提出变更申请,并上传提交2019年本单位的所属行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和2019年12月份实际从业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由社保局进行核定。

  社保部门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划型。划型结果有变化的,应重新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在人社局官网公布邮箱和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对参保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减免资质等问题投诉举报。社保局收到投诉举报后,由稽核内控部门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核查结果应于接到投诉举报7个工作日内作出,并反馈投诉举报人。核查结果影响企业划型结果的,划型结果将列入下一批公示名单。

  在异议申诉期,如企业未申请延缴,需要缴费的,按现有的划型结果缴费。重新核定划型结果有变化的,调整减免社保费标准,并相应补、退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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