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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平台重塑云南农产品加工业RCEP价值链地位

2023-07-17 阅读次数:

  半岛平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生效后,在关税承诺表中涉及加工农产品领域的降税幅度、覆盖范围前所未有。以初级农产品出口为主的云南若能形成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加工业,对于提升云南农产品加工业在RCEP价值链地位、实现农业产业升级、快速推进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嵌入RCEP生产网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价值与深远意义。

  RCEP对农产品加工业投资开放的新规定有助于农产品加工业的扩展。首先,RCEP的规则给农产品贸易在质的提升方面提供了很大空间。在RCEP协议文本公布的关税承诺表中,一部分加工农产品从外资负面清单和使用本国原料限制中释放出来,如泰国的大米加工、蔗糖加工等,越南的水产品加工、乳品加工、植物油加工等,这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其次,RCEP采用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促使企业在区域内择优布局生产链、供应链,突破了国家或地区的局限,在大部分农产品实现零关税的前提下,使采用不同国家原料进行农产品加工由可能变为现实。再次,RCEP统一了区域内的贸易规则与制度,充分发挥区域内的产业链互补优势。云南在食用菌、茶叶、辣木、咖啡等方面具有技术优势,与RCEP成员国之间产业互补性较强,云南有实力的企业可以在这些领域利用技术创新优势和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优势发展农产品加工,锁定价值链的核心环节,与RCEP国家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价值链。与此同时,协定引入的外部市场竞争也有利于倒逼云南农业重塑产业链、价值链。

  重塑农产品加工业RCEP价值链是推动辐射中心建设的新动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是农业产业链竞争力的重要来源,是农业效益提升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也是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准。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三链”融合是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水平的核心环节,但是价值链的构建才是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的重中之重。云南与RCEP成员国的农业贸易以鲜切花、水果、蔬菜等初级农产品出口为主,在参与RCEP价值链分工中始终处于参与程度低、被低端锁定在低附加值环节,获利能力极为有限,并且大部分的初级农产品已经在东盟的框架下实现了零关税,要依靠扩大农产品贸易规模实现增值的可能性不大。通过价值链优化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产品附加值才是推进辐射中心建设的新推手。

  提升本土优势产业。2021年,云南省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1.9万亿元,形成了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中药材、肉牛、咖啡8个重点加工产业。但是农产品加工水平低,农产品加工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为1.68∶1,与全国的2.4∶1还存在一定差距。加工企业整体实力不强,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短,精深加工水平不高。要提升8大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最关键的是产业链前伸后延,驱动产业链延长。农产品加工向前端延伸,按国内外市场需求和RCEP标准,按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要求,加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销售网络。向品牌化培育要价值,以云南“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和各地的差异化特色乡村产业品牌建设为重点,按照“一品一策”的思路培育品牌,打造一批云南特色农产品加工知名品牌。向多元化开发要价值,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小微企业发展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精深加工,实现农产品加工宜初则初、宜精则精、宜深则深。

  挖掘RCEP有潜力的产业。在RCEP各国关税承诺表中每个国家对很多加工农产品都有关税减让,减让的幅度和覆盖范围前所未有,减让期大部分为5—10年。如澳大利亚在面粉、饮料、酒类、橡胶制品、皮革、服装、木材、家具、纺织物等领域有很大的降税空间;日本在酒类、果汁、橡胶、皮革、木制品、纺织制品、装饰刺绣品、服装等方面承诺将分别在10—15年内关税降为零;泰国取消禁止外资进入大米种植、牲畜饲养、蔗糖加工等领域的规定,越南取消对外资从事水产品加工、植物油加工和乳品加工需使用本国原材料的限制;印度尼西亚将椰子肉加工、腌鱼熏鱼等水产品加工从禁止外商进入清单移除,改为允许外商合资等;这些领域将成为云南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潜在方向。培育新产业有两条路径:一是找到原料与市场的结合点,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国内外一流企业入滇投资发展,为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注入新动能;二是可以鼓励资本进入泰国、越南、印尼等从负面清单移除的产业,融入RCEP价值链。

  扶植壮大龙头企业、头部企业。针对具有较稳定的商业发展运营模式,具备较好的发展潜力的本土企业,应集中力量对一批有潜力的本土企业全产业链精准扶持,围绕产能落地、科技研发、技术改造、企业融资、质量标准、知识产权、行业交流、市场开拓,给予全链条的精准扶持。围绕“小升规、规升高、高升精、精上市”,给予全周期的贴心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增强发展实力。

  鼓励龙头企业“走出去”。鼓励有一定技术竞争力的大型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全球竞争,并购海外优势产业资源,通过在世界范围内布局研发、采购和销售等高附加值环节,进一步构筑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的比较优势,打造掌控全球产业链高端的领军企业。

  瞄准“链主型”企业靶向招商。围绕云南农产品加工业的8大产业集群,梳理一批“链主型”企业,链接其上下游、供应链及“朋友圈”企业;重点聚焦8类优质企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上市公司、经云南省认定的总部企业及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云南特色优势企业。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围绕农产品加工重点领域,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和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全面梳理全省产业链上下游关键核心技术的对外依存度,围绕产地初加工技术、烘干储藏、冷链物流、包装技术、质量安全、副产物综合利用组织联合攻坚,从源头上保证产业链的关键环节自主可控。充分利用云南在RCEP相应国家使领馆、商务代表处等联系,建立与这些国家的科学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联系,进行创新研究和科技人才培养;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装备研发机构和生产创制企业,开展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化加工装备研发。开展“校所高企行”专项行动,建立企业、高校、政府等多方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创新合作机制,强力推进企业科技突破与校所成果转化。

  推动国际科技创新的协同与互补。充分利用RCEP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与RCEP成员国开展科技合作和技术转移以及涉及技术转移的经济技术贸易。在核心领域实现核心技术的自强、自立、自控。在相对弱势的领域支持和鼓励企业与韩国、日本等国家开展研发和技术交流活动,加大日韩先进技术与原料的引进,并根据实际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精准把握科技创新链条的优势领域、优势部分等,据此将科技创新的优势力量转化为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云南实际上已开始拥有许多高端技术,拥有一批位居世界前沿的高科技产品和产业,如咖啡加工、鲜果加工技术等,应推动以这些产品和产业为主的价值链走出去,通过在RCEP布局获取更大的全球化收益。

  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最重要的一点是可以在RCEP成员国内布局和建立新型供应链。这个规则鼓励所有企业在RCEP区域内设置供应链投资,共享RCEP互惠税收结果,为企业在RCEP区域内进行供应链布局带来了新机遇。

  利用RCEP机制开拓国际市场。大力开拓以中东为主的国外市场和以北京、上海为主的国内市场,增强云南加工农产品的市场份额。鼓励企业统筹协调不同市场主体、不同生产环节、不同地区分布、不同资源要素,到RCEP国家设立生产加工基地,建立营销网络,逐步建立本土化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鼓励企业设计筹划RCEP区域布局的供应链体系,特别是在RCEP国家寻找供应商,寻找投资领域,利用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进行供应链布局。农产品加工企业大胆探索农产品电子商务等营销新模式,形成以直播带货、电商为代表的新销售模式与经销商、专卖店等线下销售融合的农产品加工新零售格局。

  设立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链跨境合作开发区。边/跨境产业园区在云南与RCEP伙伴国的经济合作中作用重大,鼓励、引导具备产业优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主动整合RCEP区域内优质原料、技术研发和市场渠道等优质资源,在边境地区投资、入驻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建立生态肉牛、生猪、鸡鸭养殖屠宰加工和烟草、茶叶、蔬菜、咖啡、核桃、食用植物油、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的加工产业集群,与周边国家形成更为紧密和高效的区域供应链合作。

  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短板补链强链。促使企业更多采购区域内原材料、辅料等中间品,积极推动云南短板弱项突出的农产品加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进行补链强链,特别是在断供风险较大的领域,可以构建必要的备份系统和多元化供给方案,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供给。在交通基础设施方面,依托现有的昆曼公路和中老铁路,大力推进国际化联运。跨境电商方面,发展具有显著区域和专业化特征的跨境电商园区,形成区域特征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产业生态区,试点云南企业公共海外仓的设施建设。

  RCEP框架下,云南农产品加工业的崛起需要资本的支撑,培育集聚区,增强支撑产业集群的发展能力,创新产业集群的融资能力。

  积极推进RCEP跨境供应链融资。创新云南商业银行信贷支持体系,针对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云南机构建立农产品加工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建立无形资产的评估方式,打造适应RCEP贸易特点的融资渠道,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产品创新;推动跨境基础设施完善,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对贸易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利用科技建立多渠道融资。加快云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展,通过各种途径整合各类地方性产权交易市场,内容包括产权、股权、资产交易等在内的统一。加大传统的场外交易市场,支持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利用产权交易平台通过股权转让开展融资增资扩股。构建多层次云南资本市场支持体系,强化面向RCEP的市场合作,促进风险资本的多元化。完善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产业链体系。依托区块链平台鼓励大型企业完善区块链供应链,利用大企业的资金实力为产业链上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加大云南融入RCEP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在整合现有资金渠道基础上,根据RCEP的规则,制定跨境创新政策,支持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研究央行开展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使用力度,合理利用央行的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对外贸型新兴产业的股权转让应减免资本收益所得税,支持无成本交易流通,加大贴息贷款、设立RCEP外贸型新兴产业投资发展专项资金、完善机构考核体制、融合科技创新机制。政府应加大引导力度,制定科学的考核制度,让科技助力云南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