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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平台《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等四项国家标准、《捆带用连续热镀锌钢带》等两项

2023-05-10 阅读次数:

  半岛平台原标题:《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等四项国家标准、《捆带用连续热镀锌钢带》等两项

  2021年11月29-30日,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钢板及钢带分技术委员会通过网络会议组织召开了《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等四项国家标准、《捆带用连续热镀锌钢带》等两项行业标准审定会。来自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河钢集团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技大学、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林格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王特钢有限公司、鞍山发蓝股份公司、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河钢集团唐钢公司、大连金州重型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一重集团大连核电石化有限公司、抚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中国石油物资采购中心、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40家钢铁企业、下游用户、事业单位以及科研院所等近70名专家参加了会议。

  29日会议审定通过了由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修订的GB/T 712《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计划编号为∶20192008-T-605)和由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修订的GB/T 24186《工程机械用高强度耐磨钢板和钢带》(计划编号为∶20200677-T-605)等二项国家标准。

  通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国,国内生产的造船用钢材基本上可满足船舶建造的需要,同时,我国造船钢出口量也在逐年增加。《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在参考各国船级社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应用经验,对标准的范围、钢材的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试验方法进行了修订,与会专家还对增加超高强度钢材的牌号、规定钢板厚度及碳当量等技术内容进行讨论,修订后的标准能促进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满足我国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的发展需求,为提升我国海工准备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目前国内耐磨钢的生产和应用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年需求各类高强度耐磨钢板在30万吨以上,且其生产制造技术有了很大的提高,而《工程机械用高强度耐磨钢板》于2009年6月首次发布,距今标龄已经超过10年,部分技术内容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生产需求。与会专家就扩大标准范围、调整牌号表示方法、修改钢材化学成分等技术内容进行详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30日将审定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修订的GB/T 28905《建筑用低屈服强度钢板》(计划编号为∶20200678-T-605)、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制定的《核电站用双相不锈钢钢板》(计划编号为∶ 20194069-T-605)国家标准等两项国家标准和由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制定《捆带用连续热镀锌钢带》(计划号;2018-0478T-YB)、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制定的《抗湿硫化氢腐蚀钢板》(计划编号为∶2019-1709T-YB)等两项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