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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平台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3-05-14 阅读次数: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4,385,796.1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684,233.3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123,073,852.34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23,158,100.2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2022年度可半岛平台供分配利润为123,158,100.20元。

  鉴于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状况平稳,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97,866,7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89,786,671.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72.90%,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15%。

  在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利润分配的原则及规定。

  本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预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继续与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40,610万元。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额为309,730.82万元,实际发生额为273,537.63万元,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发生额。2023年拟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向关联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科技”)、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机公司”)、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纯碱、工业盐、材料设备等原材料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16,300万元。

  2.向关联人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达热电”)、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大江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蒸汽、电等燃料和动力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29,050万元。

  3.向关联人双环科技、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黎明”)、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大江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液氨、烧碱等产品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20,590万元。

  4.接受关联人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卅物流”)、宜昌锦程万和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程万和”)、化机公司、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运输、安装、维修等劳务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74,670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张忠华、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宜化集团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营范围:矿产品(不含限制、禁止经营的项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销售;化工产品制造(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品种);化工技术咨询;化肥制造及销售;化工设备制造及安装(不含特种设备);火力发电;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及代理(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仪器仪表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煤制品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非食用盐销售;化肥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食用盐加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食品添加剂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双环科技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76,889.23万元,负债总额为130,025.2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46,863.9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36,430.18万元,净利润为74,580.96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制品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特种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工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化机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5,325.37万元,负债总额为52,188.7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3,070.4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324.34万元,净利润1,632.20万元。

  住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花溪路188号跨境电商产业园8号楼508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建设工程施工,基础电信业务,烟草制品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汽车零配件零售,轮胎销售,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化肥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无船承运业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安卅物流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0,650.93万元,负债总额为25,167.3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5,483.6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235.31万元,净利润1,992.43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肥料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轮胎销售,润滑油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锦程万和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027.38万元,负债总额为6,441.4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585.9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936.93万元,净利润313.00万元。

  经营范围:偏二甲肼生产销售;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科研开发;科技咨询;公司所属各控股、参股子公司主营包装桶的生产销售;设备制作安装(不含特种设备);外购的原材料、水、电销售;房地产开发、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海黎明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0,654.52万元,负债总额为17,024.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3,630.1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070.93万元,净利润1,318.61万元。

  经营范围:电(热、汽)力项目的开发、投资和建设;购售电(热、汽)业务;电(热、汽)能的生产;增量配电业务投资和运营;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电厂废旧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服务;电力设备上门维修(以上两项凭资质证经营);电力物资、设备导购、公司在本期建设规模为2台15万千瓦热电燃煤机组并网发电(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乌达热电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144.07万元,负债总额为78,848.0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1,70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152.66万元,净利润-57,187.36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江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9,590.03万元,负债总额为181,804.6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2,214.6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228.23万元,净利润-7,084.37万元。

  2.双环科技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子公司;

  6.青海黎明股东大通县国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7.2022年6月8日前,公司副总经理熊业晶在乌达热电兼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乌达热电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仍需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8.2022年3月31日前,大江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大江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仍需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相关交易金额总体可控,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公司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通过招标、比选等市场化方式,经协商确定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协议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后,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协议,协议有效期为1年。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公司及子公司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各项产品的销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了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根据自愿、平等原则进行磋商和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原料供应、产品销售,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的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日常发生的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1.35%,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7.6%,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2.38%,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本次被担保对象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37.8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

  1.拟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宜化”)、湖北宜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新材料”)、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肥业”)、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肥业”)提供总计不超过10.7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4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等于或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30亿元。

  2.拟为参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丹利宜化新材料”)提供总计不超过27.1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2.1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等于或低于70%的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亿元。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反担保、最高额担保等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参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此外,参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的,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参股子公司之间累计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为代理人与合同对象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逐笔审议。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因公司副总经理严东宁于2022年6月30日前兼任史丹利宜化新材料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史丹利宜化新材料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为史丹利宜化新材料提供担保为关联担保。

  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肥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宜化新材料66.67%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持有宜化新材料33.33%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石灰和石膏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港口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宜化肥业67.57%的股份,湖北宜化新动能纾困专项投资合伙企业持有宜化肥业32.43%的股份。

  经营范围: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制造、销售;硫酸、磷酸、氟硅酸、氟硅酸钠制造、销售(有效期至2023年6月14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化肥业持有松滋肥业51%的股份,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松滋肥业49%的股份。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尿素(化肥)、pvc、电石、氢氧化钠、1、2-二氯乙烷、烃化物、盐酸、甲醇、液氨、硫酸、煤炭及煤炭制品、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的生产和销售;对烧碱、氧气行业的投资;对液氯、次氯酸钠行业的投资;工业盐的销售(不含危险品及一类易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化工设备的销售;机械、机电设备租赁;房屋租赁;道路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其他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小吃服务;百货零售;其他综合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新疆宜化39.403%的股权,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新疆宜化25%的股权,公司持有新疆宜化35.597%的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史丹利化肥松滋有限公司持有史丹利宜化新材料65%的股权、松滋肥业持有史丹利宜化新材料35%的股权。

  住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峡州大道488号宜昌综合保税区C3-30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新材料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的贷款期限等条款由公司(含子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1.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资金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整体担保风险可控。

  2.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说明:宜化肥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新动能纾困专项投资合伙企业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其32.43%的股权,根据其章程,该合伙企业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因此,公司对宜化肥业的银行借款提供全额担保,该合伙企业亦无法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3.宜化新材料、松滋肥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股东分别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即公司按66.67%的持股比例为宜化新材料提供担保,宜化集团按33.33%的持股比例为宜化新材料提供担保;宜化肥业按51%的持股比例为松滋肥业提供担保,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49%的持股比例为松滋肥业提供担保,松滋肥业为公司对其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该担保方式公平、对等,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4.新疆宜化、史丹利宜化新材料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其股东分别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即公司按35.597%的持股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按39.403%的持股比例、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25%的持股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松滋肥业按35%的持股比例为史丹利宜化新材料提供担保,史丹利化肥松滋有限公司按65%的持股比例为史丹利宜化新材料提供担保。新疆宜化、史丹利宜化新材料分别为公司对其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该担保方式公平、对等,未损害上市公司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80,425.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1.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8,198.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2.38%;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欠款单位注销、破产、清算、改制、涉诉等账龄在5年以上、经多次催收仍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4,851,093.00元应收账款、3,695,918.61元其他应收账款进行财务核销;对已发生事实损失,且已计提减值准备的251,828,951.04元在建工程资产进行财务核销。

  公司2022年度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及在建工程资产总额为260,375,962.65元,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影响。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资产核销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核销,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公司”)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集团”)持有联化公司28%的股份,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持有联化公司21%的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联化公司财务状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联化公司其他股东(以下简称“各方股东”)拟按照各自持有联化公司的股权比例对其同比例减资。各方股东以联化公司资本公积金5亿元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联化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亿元后,各方股东对联化公司同比例减资5亿元。本次减资完成后,联化公司注册资本最终变更为5亿元,各方股东对联化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各方股东分别履行审批程序后,拟共同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一般经营项目:羊绒、羊毛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电子、陶瓷、热电、信息;对外投资。

  8.股权结构:王林祥持有鄂尔多斯集团35%的股份,赵魁持有鄂尔多斯集团18.46%的股份,鲁卫东持有鄂尔多斯集团18.46%的股份,侯永旺持有鄂尔多斯集团14.03%的股份,王鹏持有鄂尔多斯集团14.03%的股份。

  8.股权结构:鄂尔多斯集团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鄂尔多斯54.30%股权,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鄂尔多斯12.64%股权,其他为社会公众持股。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产合成氨、化肥和天然气化工、煤化工、氧气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及化肥出口业务。

  各方股东以联化公司资本公积金5亿元同比例转增注册资本,联化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亿元,各方股东对联化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前后联化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

  联化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完成后,各方股东对联化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同比例减资5亿元。本次减资完成后,联化公司注册资本最终变更为5亿元,各方股东对联化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前后联化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目前持有联化公司51%的控股权,本次减资不会导致公司对联化公司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机公司”)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将部分资产协议转让给化机公司。交易双方各自履行审批程序后,拟共同签署资产转让协议。

  2.化机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化机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张忠华、强炜、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李刚、廖琴琴回避了表决。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制品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特种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工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化机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8日,注册资本为11,000万元,股东为宜化集团,近三年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主营业务包括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各类工程设计安装、危化品包装等定型产品研发生产,涉及煤化工、盐化工、磷化工、精细化工、电力、环保、医药、食品、原油储运及大数据应用等行业,现拥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叁级等专业资质。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3]第B00117号),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采用市场法和成本法确定的交易标的市场价值为8245.9万元,比账面价值7424.57万元增值821.84万元,增值率11.06%。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参考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评估价值8,245.9万元,确定交易标的转让价格为8,245.9万元(不含税),交易双方依法各自承担相应税费。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双方各自履行审批程序后,拟共同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署并生效的协议为准。拟签署的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2.甲方转让土地62.83亩、房屋构筑物类资产4处、设备类资产45项、在建工程2项,转让价格为8,245.9万元(不含税),交易双方依法各自承担相应税费。

  4.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货时起转移,但乙方未全部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货物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

  5.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如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不能交货,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供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不存在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增值收益,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将带来积极影响。

  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宜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关联交易金额为3,333.33万元。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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