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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平台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6-10 阅读次数:

  半岛平台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09,137.3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0,082,199.97元。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6,009,80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300,490.20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23%。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是我国主要缝制机械设备制造企业之一,为服饰、箱包、家具、汽车内饰等产业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系统服务。公司运营“标准”、“威腾”、“海菱”三大品牌,在中国和德国拥有两大研发团队,在西安、苏州、上海有三大生产基地,为宽领域不同层次的客户提供服务。

  报告期公司实行营销统管,由总部对西安、苏州、上海、德国四个营销团队进行统一管理,根据产品序列、品牌、服务的领域统一进行品牌和市场规划,全面落实“只为客户找产品、不为产品找客户”的市场理念。

  报告期内借助股东在冶金、煤化工、油气化工等产业积累,公司成立供应链管理公司从事供应链业务,使服务领域从产业链向供应链延伸。助推公司实现“两个转变”的发展战略,由出售单一缝制设备的供应商向环境与服饰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商和系统服务商转变,为用户提供设备、工程、运营、服务、、供应链、智能化等七大增值服务。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增长依然疲弱,贸易及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主要经济体下滑超出预期,中美贸易争端依然呈现长期性、复杂性甚至出现反复的不确定性。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影响,我国缝制机械行业面临了较大考验。上半年,行业产销下滑,出现了较大降幅。下半年,行业运行逐步回暖,呈现持续恢复性增长态势。但是,当前国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且呈现局部出现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全球经济环境依然复杂多变,行业稳定发展依然面临巨大压力。

  2020年,疫情影响下全球经济持续低迷,与缝制设备密切相关的服装、制鞋、箱包等消费品行业受增长疲软、消费低迷、经营压力加大等影响,对缝制设备的投资需求持续放缓,全国服装企业产量同比下降7.65%,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比下降31.9%;受疫情的全球性扩散影响,欧美等发达经济体股市及动荡,经济下行、消费低迷、物流阻断,依托发达经济体需求的国际服装等加工业订单大幅萎缩,国际市场支撑作用阶段性减弱,全国服装企业出口额同比下降6.4%。

  报告期内,缝制机械行业仍处于结构性调整之中,叠加新冠疫情影响,整体呈阶段性下行态势。行业统计数据显示:百家骨干整机企业缝制机械产量591.65万台,同比下降4.06%,其中工业缝纫机累计产量387.64万台,同比下降7.48%;销量592万台,同比下降5.24%,其中工业缝纫机累计销量395.08万台,同比下降7.13%。行业出口额23.63亿美元,同比下降4.94%。行业238家规模以上缝制机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65.90亿元,同比下降3.49%;毛利率19.84%,同比下降0.75%;亏损企业个数由2019年的45个增加至58个,亏损企业占比24.37%,同比扩大5.46个百分点。

  2020年,行业238家规模以上生产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65.90亿元,同比下降3.49%,较一季度收窄24.07个百分点,较上半年收窄14.27个百分点;服装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3697.26亿元,同比下降11.34%,较一季度收窄12.12个百分点,较上半年收窄5.05个百分点。总体来看,缝制机械和服装行业营收增速走势保持一致,上半年降幅较大,下半年同步收窄。

  行业百家整机企业数据显示,2020年缝制机械产销基本平衡。百家整机企业产品库存量约92.83万台,同比上升1.78%。

  为提高高端产品竞争力,我国缝制机械行业加快了结构调整步伐,研发、技改投入持续加大,2020年专利申请增长43%,推动缝制机械产品结构加快向高效、智能化、系统化方向调整。报告期内,行业智慧工厂管理系统及云平台的研发企业持续增加,技术升级加快。疫情期间,行业企业纷纷转产防疫装备丰富产品体系,为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开辟了新的通道。

  随着5G布局的进一步加快,数字化带来商业模式的变化,企业之间重要的不再是和谁竞争,而是和谁合作,如何合作,从创造需求角度出发尝试更多的商业模式,实现共同成长。数字化使企业制定战略的出发点发生了变化,不再以产品、技术为中心,而是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从满足需求变为创造需求。

  缝制设备行业下游是一个巨大且复杂的市场, 用户的需求呈现多层次、多维度、宽领域特征,并且贯穿于产业链的每个环节,没有一家企业能够满足用户的所有需求,跨界大协同成为必然选择。通过数字化协同,实现跨界资源的利用,是行业企业共同的机会,而共生的核心,就是要回归用户需求本身,需要企业要以开放的心态、合作的姿态、共赢的业态来进行大协同。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6亿元,同比增长131.84%,其中,传统缝制机械业务实现收入5.17亿元,同比下降3.52%;公司新设公司标准供应链实现营业收入5.58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的44.45%;供应链业务的增长是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亿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66万元,同比减亏幅度达14592万元。主要因公司调整发展战略,优化管理机制,原有缝制机械业务及相关新拓展业务在疫情影响下保持了平稳发展,以及公司积极申请并获得政府补助、部分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有偿收储等事项所致。

  2020年,在“抗疫情、促转型、谋发展”的特殊阶段,公司董事会带领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提升战略管理能力,推行先进管理模式,推动发展模式转变,加快实现扭亏为盈,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运营质量。围绕既定目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深入开展以下工作:

  通过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路径和历史业绩的客观分析,对标发达国家制造业的发展趋势,公司明确提出“为环境与服饰文明提供智慧绿色的系统解决方案和系统服务”的企业使命和“推进两个转变,实现两个目标”的发展战略。两个转变:第一,发展思路的转变;第二,从出售单一缝制设备的供应商向环境与服饰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商和系统服务商的转变。两个目标:第一,成为员工爱戴、令人尊敬的企业;第二,成为创造环境与服饰文明的企业。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两个转变”的战略落地,基本构建了为客户提供以环境与服饰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为圆心的“1+7”系统方案,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56亿元,同比增长131.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亿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66万元,同比减亏幅度达14592万元。

  公司全面推行“归零赛马”和“目标考核”机制,将公司业绩考核对象分为多个赛马团队,签订目标责任书,依据完成情况予以考核兑现。“归零赛马”和“目标考核”机制的推行,在公司内部各马队之间形成比成效、拼思路、论发展的奋斗格局,形成企业发展与员工成长的发展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有效激发了团队战斗力和公司发展活力,为公司大幅减亏并实现盈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设备方面,面对疫情的全球扩散,跨界联合自动化技术资源,投入全自动N95口罩线生产,在满足疫情窗口期订单需求的同时,作为长线产品进行能力储备,满足国内外口罩生产线的升级优化。同时,扩大超声波粘合机、热风压胶机产销能力,以新产品的销售增长弥补常规产品的收入下降。

  工程方面,公司总包西安某集团口罩生产线项目,并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项目实现日产百万只口罩的设计能力。该项目在公司发展模式的转变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是公司从单一缝制设备供应商向“1+7”系统服务领域转型的重要标志。

  运营方面,为某服装产业园提供裁剪设备的运营和管理;与某医疗防护用品企业进行口罩、口罩机生产等业务合作尝试,探索运营新模式。

  供应链方面,公司与陕鼓集团、标准集团合资成立标准供应链,以增量效应提高公司运营质量。报告期内,供应链业务实现收入5.58亿元,贡献公司营业收入的44.45%。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系统贯彻“只为客户找产品,不为产品找客户”的市场理念,围绕客户需求,统筹产品规划,发挥各业务板块的技术优势,加快新产品研发进程。重点发挥欧洲公司技术优势,向客户提供多个自动化定制系统解决方案,应用多项前沿技术,在物联网、3D缝纫、全自动缝纫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步:主要包括用于汽车仪表盘、门板等内饰装饰线D缝纫已完成开发并完成原理样机;推进厚料机中高端系列产品产业化进程,推出更多差异化产品,产品的适缝性得到进一步强化,高端综合送料平缝机进入市场销售,在高端市场占有一席之地;持续加大物联网项目的产业化进程,完成V2.0软件系统的升级,并开发一站式物联网系统解决方案的极厚料电子花样机等智慧化产品,为打造厚料机智能工厂做好了技术准备;继续围绕主销产品,完成高性价比系列产品的研发,实现批量生产并供应市场;基于市场与客户需求,积极组织疫情相关设备的研发与生产:完成西安市某集团“一次性医用口罩机”安装调试及“儿童平面口罩机”设计改进,研发全自动折叠口罩一体机、智能模块化超声波粘合机、热风粘合机等防疫物资生产设备,为公司的产业转型升级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西安市技术中心”评估获得优秀,“西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估获得合格;“T-IMMS标准智云项目”荣获轻工联合会三等奖;“缝纫机剪线机构”及“一种新型筒式缝纫机” 获得缝制机械行业优秀奖;“智能高台超声波粘合机、标准智能生产管理系统”认定为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全自动折叠口罩一体机项目”荣获2020西安好设计奖; KN95全自动口罩机、热风机、系列超声波粘合机被列入西安市技术创新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授权专利41项,主起草上级标准3项,参与起草上级标准7项。

  5、强化安全、环保和现场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成为员工爱戴、令人尊敬的企业”目标

  为理顺工作流程,公司将环保、安全和现场管理工作进行整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各业务单元的环保、安全和现场管理工作进行彻底整顿,通过每周不定期检查,将整顿成果作为制度固化下来,为公司“成为员工爱戴、令人尊敬的企业”这一目标持续努力。

  公司生产的超声波粘合机、热风机可用于防护用品的生产,疫情期间公司克服生产、运输等种种困难,为防护物资生产企业以最快速度提供生产设备,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用户现场,在设备安装、技术调试上提供专业服务,获得客户的认可。同时,向陕西省内医院和防护物资生产企业捐赠缝制设备,公司全体党员积极响应号召踊跃捐款,为战胜疫情贡献一份力量。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8户(其中包括二级子公司6户,三级子公司2户),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西安市大庆路233号陕鼓集团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杜俊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标准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13)。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的议案》;

  依据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汇报如下:

  基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物业等实际业务,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经营性关联资金往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上海技术服务部应收账款余额166,420.16元,较期初余额减少12,494.75元;应收间接控股股东附属企业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480,371.01元;预付间接控股股东附属企业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付款余额167,773.43元。

  基于日常经营借款、代收代付统筹等业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关联资金往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子公司标准精密其他应收款余额16,416,755.72元,较期初余额增加985,947.17元;公司应收子公司标准供应链其他应收款余额170,234,213.89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2021年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1-01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的公告》(2021-015)。

  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2021年度业务需求和资金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60亿元的综合授信。其中:公司本部及标准供应链合计申请授信31.71亿元,标准国贸申请授信3.7亿元,标准海菱申请授信0.19亿元。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代付等;公司拟争取综合授信的合作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北京银行、西安银行、秦农银行、邮储银行、长安银行、渤海银行、成都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事项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推进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其他子公司对应文件由其《公司章程》规定的授权代表签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1-0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开展类资产质押业务的公告》(2021-017)。

  1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18)。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鸿先生、蔡新平先生、黎凯雄先生、常虹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追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2021-019)。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鸿先生、蔡新平先生、黎凯雄先生、常虹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3、8、9、12、13、14、16、18、19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意见全文);上述第2、3、4、8、9、10、11、13、14、15、16、17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业务资质:1994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末,希格玛拥有合伙人52名,注册会计师2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0人。

  业务规模:2020年度,希格玛业务收入43,139.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787.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14.30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2家,收费总额6,248.5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020年末,希格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希格玛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5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从业经历:吴丽同志从业14年,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部门总经理。曾担任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603843)IPO审计的项目负责人,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31099)、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719)、陕西太白山秦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870256)、西安沣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39012)、西安沣东控股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出具年报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为新疆西域轻工基地(集团)有限公司、横山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指挥部、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仁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企业出具各种专项审计报告。

  从业经历:邱程红同志从业20余年,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总经理。曾经主持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002799)、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601225)、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601369)、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343)等的IPO审计工作;负责陕西省第一家国有企业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000837)整体上市审计工作;负责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0561)、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002109)等上市公司重大重组项目,参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600455)IPO审计工作,负责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831616)挂板审计和年报审计工作。

  从业经历:张小娟同志从业18年,成功完成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0561)、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600456)、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837)、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5640)新三板挂板审计、陕西太白山秦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870256)、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35912)、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601369)、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601225)、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未来国际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以及铜川矿务局等上市公司、国有大型企业的审计、内部控制等工作。

  项目总负责人吴丽、质量控制复核人邱程红、签字会计师张小娟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希格玛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83.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2.5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希格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 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制造业务所在行业正处于调整转型升级阶段,且公司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两个转变、两个目标”发展战略的落地和“1+7”业务模式的深入推进,需要持续强化在科技研发、市场开拓、新产业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在兼顾股东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09,137.3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60,082,199.97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6,009,80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300,490.20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2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409,137.31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7,300,490.20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在制造领域,公司主营缝制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我国主要缝制机械设备制造企业之一,为服饰、箱包、家具、汽车内饰等产业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系统服务。经过多年的培育发展,国内缝制机械企业基本占领全球中低端市场。为提高高端产品竞争力,缝制机械行业加快了结构调整步伐,研发、技改投入持续加大,推动缝制机械产品结构加快向高效、智能化、系统化方向调整。公司制造业务所在行业正处于调整转型升级阶段,对研发提出较高要求。

  2020年是公司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通过对公司缝制设备业务发展路径和历史业绩的客观分析,对标发达国家制造业的发展趋势,公司明确提出“为环境与服饰文明提供智慧绿色的系统解决方案和系统服务”的企业使命和“推进两个转变,实现两个目标”的发展战略,构建以环境与服饰领域系统解决方案为圆心,为客户提供设备、工程、运营、服务、、供应链、智能化七大增值服务的“1+7”业务模式。2020年,在新冠疫情影响下,战略的调整和新业务模式的逐步推进,使得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了平稳发展。目前,公司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两个转变、两个目标”发展战略的落地和“1+7”业务模式的深入推进,需要持续强化在科技研发、市场开拓、新产业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6亿元,同比增长131.84%,其中,传统缝制机械业务实现收入5.17亿元,同比下降 3.52%;公司新设公司标准供应链实现营业收入5.5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亿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但主业盈利能力仍然较弱。为有效推动公司发展战略落地,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公司需保持足够货币资金保障应对转型发展中的各项资金需求。

  公司重视投资者收益权的保护,每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制定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后最终确定。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转型发展需要,后续公司在项目研发、市场拓展、新产业等方面须有持续资金投入,在兼顾股东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将留存收益转入下一年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研发、转型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有利于公司转型发展的推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提升,进一步保障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兼顾了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委托理财额度: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合理利用短期经营结余资金滚动购买短期保本型/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任意时点上,短期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5亿元。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365天(含365天)。2021年购买短期理财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额将超过净资产的30%以上。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短期理财产品类型为保本型/本金保障型。

  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期间有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审批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投资中产生市场流动性风险及产品交易中的信用风险等,可能影响公司各项理财产品收益。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对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经两名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理财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委托理财的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大型商业银行等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并确保受托方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委托贷款对象: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供应链”)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标准供应链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委托银行贷款1.50亿元给标准供应链,用于其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委托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5%,分期付息到期还本,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注册地址: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中西部陆港小镇11层A座110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包装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标准供应链是公司与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集团”)、控股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集团”)于2020年2月17日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3,500万元,持股70%;陕鼓集团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持股20%;标准集团以现金出资500万元,持股10%。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其他投资。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有助于满足标准供应链的营运资金需求,同时可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委托贷款主要风险为流动性风险,即标准供应链自有资金不足,到期无法按约偿还贷款本息。针对该风险,主要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公司财务部定期跟踪标准供应链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情况,确保风险早发现、早预防。同时在标准供应链经营活动现金流和其他筹资活动有结余后,逐步分次归还委托贷款。

  2、标准供应链每月向公司提交运行报告,若发现风险,公司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五、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委托贷款),公司累计对外发放且存续的委托贷款1.30亿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标准供应链的委托贷款,未向其他方提供委托贷款,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 被担保人名称: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供应链”)、西安标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国贸”);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在202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标准供应链、标准国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08亿元担保额度。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标准供应链、标准国贸向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事项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有效。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注册地址: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中西部陆港小镇11层A座110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包装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标准供应链的股权比例为70%;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标准供应链的股权比例为20%;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标准供应链的股权比例为10%。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缝制设备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标准国贸的股权比例为80%,通过控股子公司标准缝纫机菀坪机械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标准国贸的股权比例为20%,公司最终控制标准国贸的股权比例为98%。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再就每笔担保业务出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具体金额以与各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所列示的金额为准。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一切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供应链业务所需资金量较大,标准供应链自有资金难以满足经营需求,需要借助银行授信和借款推进业务。在综合考量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标准供应链提供总额不超过9.03亿元的担保额度(含现存担保或续保),有利于增强其融资能力,确保其业务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同时,根据标准国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0.05亿元的担保额度,有利于增强其融资能力,确保其业务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91亿,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7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1.00亿,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9%;因控股子公司使用控股股东委托贷款而发生的对应担保总额0.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0%;无逾期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9.08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降低结算成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开展类资产质押业务,质押额度不超过3亿元,用于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开立、流动资金贷款、超短贷等融资业务,质押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一年。

  类资产质押业务是指企业将其合法持有的商业汇票、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资产质押给银行产生授信额度,用于开立银承、保函、信用证、贷款、贸易融资款的业务。

  公司持有一定数量的商业汇票、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等,将上述资产质押给合作银行,可零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贷款、贸易融资款等,从而盘活类资产价值,节约资金成本。

  国内资信较好,可办理商业汇票、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资产质押融资类业务的银行。

  公司开展票据质押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专项保证金账户,不能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从而影响资金的流动性。

  优先押长贷短:优先质押到期日晚于签发的应付票据到期日的应收票据,签发的应付票据到期时质押的应收票据还未到期,不会出现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提前进入专项保证金账户的情形,能有效解决流动性问题。

  将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通过质押新收票据置换保证金,将受限资金置换出来变成可自由使用资金。签发的票据到期解付时,再将资金从一般户转入保证金账户,用于票据解付,整体风险可控。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若财务人员未及时将到期票据进行置换,将造成公司托收资金进入保证金账户,影响流动性。

  风险控制措施:财务部每日关注应收票据质押和应付票据解付情况,票据托收入账当日及时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到期的保证金,确保流动性。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审批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670.71万元。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433.33万元,新增关联交易620.41万元,合计实际发生额1,053.74万元。新增关联交易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关于追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另行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结合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及可能产生的业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271.34万元,详情如下: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信情况良好,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董事李鸿先生、蔡新平先生、黎凯雄先生、常虹先生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2020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承租资产发生额为515.98万元,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资产发生额为537.76万元,合计实际发生额1,053.74万元。新增关联交易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董事会召开会议以单项议案方式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进行了追认。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符合实际情况。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于2020年7月完成董事会换届,董事会人员构成发生变化;2020年9月控股股东标准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集团”),导致增加陕鼓集团及其控制的法人为公司关联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上述新增关联方及未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620.41万元进行了追认。

  本次追认的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提供和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新增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资信情况良好,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完全的市场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董事李鸿先生、蔡新平先生、黎凯雄先生、常虹先生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

  公司追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追认事项因2020年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公司关联方增加所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请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西安市大庆路233号陕鼓集团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崇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标准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13)。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的议案》;

  依据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汇报如下:

  基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物业等实际业务,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经营性关联资金往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上海技术服务部应收账款余额166,420.16元,较期初余额减少12,494.75元;应收间接控股股东附属企业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480,371.01元;预付间接控股股东附属企业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付款余额167,773.43元。

  基于日常经营借款、代收代付统筹等业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关联资金往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子公司标准精密其他应收款余额16,416,755.72元,较期初余额增加985,947.17元;公司应收子公司标准供应链其他应收款余额170,234,213.89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进行。投资者也可在会后通过本链接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8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标准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及《标准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4月19日下午通过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召开方式: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进行。

  董事长杜俊康先生,董事、总经理赵旭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郑璇女士等。

  1、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8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