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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平台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07-29 阅读次数: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封海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1、货币资金比上年末增长154.34%,主要系去年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现金所致。

  2、交易性资产比上年末下降48.54%,主要系去年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比上年末下降58.18%,主要系本期来自于信誉较好的大中型上市股份制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减少所致。

  4、预付款项比上年末增长107.06%,主要系期末预付的材料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末增长185.62%,主要系本期末往来款保证金增加所致。

  10、专项储备比上年末下降100.00%,主要系本期冲减安全生产费用所致。

  1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08.95%,主要系本期公司贸易收入增加所致。

  12、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148.89%,主要系本期贸易营业收入相应的成本增加所致。

  13、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长70.85%,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14、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36.33%,主要系按研发进度,公司本期研发投入同比有所减少所致。

  15、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163.42%,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同比有所增加所致。

  16、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长268.09%,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确认收益所致。

  1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234.71%,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确认收益所致。

  18、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下降36.61%,主要系本期计提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同比减少所致。

  19、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30.30万元,主要系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所致。

  20、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43.66%,主要系本期处置资产利得所致。

  21、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98.04%,主要系上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发生停工损失所致。

  22、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507.14%,主要系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224.43%,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643.10%,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投资比上期减少所致。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1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多单元组合振动筛建设项目”及“工业化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线成套设备制造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45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此议案已经在2021年1月27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10点00分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4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凯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对公司2018-2021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进行了自查和确认,补充确认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届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因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对公司2018-2021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进行了自查和确认。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确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南通际铨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报告期内的控股子公司江苏鞍重重工有限公司持股49%的少数股东,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相关,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因非公开发行,公司对报告期内(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发生情况进行了自查及确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结合公司以往对关联交易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我们对该等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重股份”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11点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4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邓友元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友元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继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对公司2018-2021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进行了自查和确认,补充确认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非公开发行,公司对报告期内(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发生情况进行了自查及确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结合公司以往对关联交易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我们对该等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因此,对确认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半岛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