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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平台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58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07-30 阅读次数: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工业污水处理质效助推省内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经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商务厅,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们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不断提升我省工业污染防治水平,推动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全省107个开发区(含国家级园区22个,省级园区85个),共建有工业污水处理设施137座,日处理能力达148.7万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本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其中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的有75座,出水达到准Ⅳ类的有66座,建成配套工业污水管网总长6010.7公里。

  一是分类、分批次逐步完善园区管网建设。全省26个化工园区逐步开展“一企一管”明管化管网建设,将污水管网由“地埋式”转为“地上管廊式”,其余园区对现有的地埋式管网进行排查、疏通和修复,确保工业污水能应收尽收,纳入工业污水厂进行深度处理。二是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完善在线监控系统。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排水因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监控数据全部接入江西省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实现对排水单位水质的实时监控。同时,为防止盐分对污水厂生化系统造成冲击,部分园区还对企业加装了盐分在线监控设备。三是督促企业逐步开展雨污分流整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对厂区内的雨污管网进行整治,确保初期雨水能妥善收集处置。四是督促企业和污水厂水质提质增效,前端企业加强废水预处理,确保水质达标后再外排,污水厂加强运维管理,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四是积极探索高盐废水处理技术应用。我省污水处理厂和重点企业多采用三效蒸发或MVR蒸发等物理化学法处理高盐有机废水,因其处理成本较高,我们一直鼓励污水处理厂、重点企业和高盐废水处理专业单位与高校、研究院等紧密合作,建立产学研基地,重点研发生物法在高盐度废水处理中的应用。如赣州市申报的“湿法冶炼高盐废水新型生物处理研究”为省科技厅重点研发项目。

  一是建立排水单位“一企一档”资料库。全面掌握排污单位排水规律、水质特性和生产负荷,并定期动态更新,便于监管单位和属地管委会根据集中式污水厂的运行情况提前调控企业排水量,确保污水厂进水水质稳定。二是充分利用国发平台和省污染源监控平台,督促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及管网关键节点搭建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国发平台和省污染源监控平台数据共享,实现排水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实时监控。三是强化监测预警监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专人专职负责国发平台和省污染源监控平台常态化监管,对异常和超标数据及时预警,迅速响应,现场开展执法,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实现第一时间预警、审核、反馈的闭环管理模式。

  一是推行协商纳管机制。允许啤酒、发酵酒精和白酒类制造企业与下游污水处理厂签订协商纳管协议,共同约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并作为环境监督执法的依据,啤酒、发酵酒精和白酒类制造企业废水可作为污水处理厂碳源,变废为宝,既降低了企业的废水处理成本,同时也降低了污水处理厂碳源投加成本。二是推动废水循环利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围绕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引导企业通过水资源循环利用、废水处理后回收利用等手段,强化过程循环和末端回用,提升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水平。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等一批高耗水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大幅减少污水排放。三是持续推进工业节水。围绕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食品和发酵等重点用水行业,推动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广泛使用国家鼓励的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进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鼓励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树立一批节水标杆,引导企业水效对标达标。

  2022年2月,制定印发了《江西省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指导各地对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维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规范管理以及工业企业污水收集处理情况开展园区全面自查、市级排查工作,并根据排查情况,联合工信、商务、科技部门分组开展省级核查工作,各级排查共发现开发区各类问题424个,并分类制定整改方案。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治341个,其他问题整改正在稳步推进。专项行动以来,我们努力推动提升开发区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处理效能,通过定期通报、重点督办等多种方式,力推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分别于2023年底和2025年底前实现污水应收尽收目标。同时,将开发区专项行动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中,将开发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纳入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绿色园区创建评价指标中,发挥考核评价引导作用。

  一是印发实施了《关于开征我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费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22〕68号),明确了我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按规模分类收费试行标准,还明确了水质复杂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组织有权实行一事一议,实行协议收费。二是印发实施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赣发改价管〔2020〕735号),完善污水处理成本负担、收费标准动态调整等覆盖我省所有城镇、适应水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要求的污水处理收费长效机制,部署我省开展污水处理收费成本监审和收费标准调整至补偿成本水平等工作。半岛平台三是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665号),要求各市、县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适时开展污水处理成本监审工作,合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并自今年4月起,建立工作台账和月调度机制,推动市、县稳步有序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近年来,我省着力推进环保智慧用电监控系统建设,通过构建废水废气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管、无人机为一体的“空天地”非现场监管模式,构建执法监管新体系,通过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用电量的变化,精确查找环境问题,并通过告警及时提醒企业负责人发现和处置问题。对报警频繁的企业,建立负面清单,提醒执法人员重点监管,实现精准执法,有效实现了对企业环保设备运行状态的全天候、全过程监控,有效弥补了治污设施监管盲点多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覆盖率低的短板,实现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从“人防”到“技防”的全面转变。

  将进一步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省委省政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决策部署,加大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监管力度,优化污水治理管理系统,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园区配套功能,助推我省工业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排污单位监测监督管理机制,实现排污许可管理、例行监测、自动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的有效联动,形成管理闭环,协同推动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自行监测,规范运行自动监测设备。二是督促监管单位和园区管委会充分利用排水单位“一企一档”,及时调控企业排水量,确保污水厂进水水质稳定。三是完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预警调控机制,建立污水处理厂、排水企业与监管单位信息推送、预警分析、溯源整治的联动机制。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浓度异常时,第一时间将信息报告监管部门,便于监管部门和园区管委会能及时开展排查、监测、溯源、整治、执法等方面工作。四是进一步推动省内园区搭建污染物治理设施智慧监管系统,逐步将企业能反映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状态的电气参数纳入监管系统,监管部门针对数据提前分析,精准发现问题,并向问题企业及时预警,督促及时整治。

  一是加大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力度,积极学习各地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探索不同类型废水的先进处理技术,指导企业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不断提高污水处理效能,降低污水处理成本。二是持续开展工业水效提升行动。推动实施工业水效提升改造,进一步优化用水系统,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推动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废水循环利用,创建一批节水标杆企业、园区。三是积极推进生化性较好的行业废水协商纳管,在目前已放开的啤酒、发酵酒精和白酒行业的基础上,探究其他酒类、食品、柠檬酸、淀粉及酵母等行业的废水可生化利用性,积极推动各类可生化性较强、不含有毒物质的废水作为污水处理厂碳源使用,减少企业处理成本。四是学习大连、天津等地的先进经验,联合科技、商务、工信、发改等部门探索一条适合我省实际的高盐废水处置研发之路,通过研发,提升我省高盐废水的处理处置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园区自查、市级排查、省级核查,确保各类涉水问题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断推进问题整改,健全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切实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积极优化调整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保障污水处理工艺稳定运行,出水水质不断提升。督促各地加强雨污分流整治,提升初期雨水管理水平;督促各地加强环境执法,倒逼排水企业提升废水预处理效能,减轻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处置压力。二是优化污水处理收费和资费运转机制。建立污水处理差异化收费和按效付费机制,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生产方式转型。研究优化污水处理资费筹集运转管理模式,减轻污水处理运营资金压力,保证污水处理厂高效稳定运行,更好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因地制宜推进污水处理提标改造。推动长江岸线、环鄱阳湖县区,环境敏感区、水环境容量不足的区域工业污水处理厂出水一级A排放标准提标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工业污水水处理效能,助推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