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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平台旧改周报┃深圳13大项目获进展:卓越、绿景等主导

2023-05-25 阅读次数:

  截至2023年4月2日(周日),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1011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8547h㎡,已通过城市更新专规批复项目655个,计容建筑面积累计20444.7万㎡,按数量规划通过率64.8%,按规模规划通过率61%,实施主体公示项目501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3227.2h㎡,按数量计划实施率49.6%,按规模计划实施率37.8%。

  备注:1)以上数据仅针对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计,未含已立项的14个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若统计在内,则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合计1025个;

  通知内容:2023年3月23日,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积极发挥详细规划法定作用。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城乡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是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激发发展活力的实施性政策工具。详细规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及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等类型。

  2、分区分类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各地可根据新城建设、城市更新、乡村建设、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需求和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绿色发展等要求,因地制宜划分不同单元类型,探索不同单元类型、不同层级深度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控方法。

  3、提高详细规划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要以国土调查、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等法定数据为基础,加强人口、经济社会、历史文化、自然地理和生态、景观资源等方面调查。

  4、城镇开发边界内存量空间要推动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发展。围绕建设“人民城市”要求,按照《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以常住人口为基础,针对后疫情时代实际服务人口的全面发展需求,因地制宜优化功能布局,逐步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空间结构,提高城市服务功能的均衡性、可达性和便利性。要补齐就近就业和教育、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完善慢行系统和社区公共休闲空间布局,提升生态、安全和数字化等新型基础设施配置水平。要融合低效用地盘活等土地政策,统筹地上地下,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有序引导单一功能产业园区向产城融合的产业社区转变,提升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空间整体价值。要强化对历史文化资源、地域景观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在详细规划中合理确定各规划单元范围内存量空间保留、改造、拆除范围,防止“大拆大建”。

  5、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要强化单元统筹,防止粗放扩张。要根据人口和城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以规划单元统筹增量空间功能布局、整体优化空间结构,促进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和区域一体协调发展,避免增量空间无序、低效。要严格控制增量空间的开发,确需占用耕地的,应按照“以补定占”原则同步编制补充耕地规划方案,明确补充耕地位置和规模。总体规划确定的战略留白用地,一般不编制详细规划,但要加强开发保护的管控。

  6、强化详细规划编制管理的技术支撑。重点地区编制详细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要求开展城市设计,城市设计方案经比选后,按法定程序将有关建议统筹纳入详细规划管控引导要求。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和新生活方式的需要,鼓励地方按照“多规合一”、节约集约和安全韧性的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新城建设的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或修订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日照、间距等地方性规划标准,体现地域文化、地方特点和优势,防止“千城一面”。要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数字化转型,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按照统一的规划技术标准和数据标准,有序实施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全程在线数字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

  通知内容:2023年3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加强既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2)强化日常检查;(3)切实消除安全隐患;(4)严格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管理:经营性自建房改建、扩建,应当依法办理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违规加层加盖等行为。加强对经营性自建房的装饰装修管理,经营性自建房装饰装修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街道、乡镇政府要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性自建房装饰装修活动,确保房屋安全。

  2、严格新增经营性自建房监管。(1)加强规划建设审批管理;(2)强化转为经营用途安全监管: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日常安全巡查,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坚决杜绝新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自建房的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用地、规划、建设和经营等审批手续,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封堵占用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以及未落实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要求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按职责依法从严从快处置。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提供违法线索,情况一经查实,予以奖励。

  3、健全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1)健全管理体制;(2)完善部门协同机制;(3)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4)加快信息化建设;(5)完善法规制度。

  3、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发布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

  通知内容:2023年3月30日,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发布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以点带面,积极做好“带押过户”。“带押过户”主要适用于在银行业机构存在未结清的按揭贷款,且按揭贷款当前无逾期。各地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带押过户”推行情况、模式及配套措施情况,深入探索,以点带面,积极做好“带押过户”。要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其他市县拓展;要推动同一银行业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机构拓展;要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实现地域范围、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带押过户”服务。

  2、因地制宜,确定“带押过户”模式。(1)三种“带押过户”模式:①模式一: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通过借新贷、还旧贷无缝衔接,实现“带押过户”;②模式二: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通过借新贷、过户后还旧贷,实现“带押过户”;③模式三:抵押权变更模式。通过抵押权变更实现“带押过户” ;(2)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适宜的办理模式,并结合实践不断丰富发展。在上述模式中,尤其买卖双方涉及不同贷款方的业务,鼓励各地积极引入预告登记,通过预告登记制度,防止“一房二卖”,防范抵押权悬空等风险,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安全。

  3、深化协同,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银行业机构要加强业务协同,推进登记系统融合,优化工作流程,实时共享信息,精简办事材料,努力实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切实便民利企。鼓励建立跨银行业机构贷款协同机制,进一步探索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总对总”业务和系统对接方式。

  4、关于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类)有关事项办理指引

  通知内容:2023年3月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类)有关事项办理指引》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明确适用范围。计划发行保租房 REITs 且已纳入全国基础设施 REITs 试点项目库的储备项目。申请发行保租房 REITs 涉及的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变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出具无异议函、加快房源配租及其他需要住房建设部门协调推动的事项。

  2、明确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事项。(1)适用范围:计划发行项目涉及的底层资产拟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但未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2)办理流程:按照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并出具项目认定书。

  3、明确变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事项。(1)适用范围:计划发行项目涉及的底层资产已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但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需进行变更;(2)办理流程:申请变更事项依据充分,原项目认定书为区政府出具的,由区住房建设部门受理、审核后提请区政府,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重新出具项目认定书;原项目认定书为市住房建设部门出具的,由区住房建设部门受理、审核后报请市住房建设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重新出具项目认定书。

  4、明确出具对项目以 100%股权转让方式发行保租房REITs 的无异议函办理事项。(1)适用情形:申请发行保租房 REITs 的底层资产存在资产处置限定条件或者特殊规定约定,且市发展改革部门已受理发行申报的项目;(2)办理流程:市政府审定同意发行的项目,由申请主体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市住房建设部门收文窗口,市住房建设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无异议函。其他项目由市住房建设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对项目以100%股权转让方式发行保租房 REITs 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后出具书面意见。书面意见中明确,在不涉及对保租房进行分割转让或者分割销售且继续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并接受监管的条件下,对底层资产以 100%股权转让方式发行保租房 REITs 是否有异议。市住房建设部门可以根据项目情况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出具意见,出具意见时间以市政府审定时间为准。

  5、明确加快房源办理事项。(1)申请发行保租房 REITs 的底层资产属于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且已纳入我市住房发展年度实施计划中的年度供应计划,项目房源尚未配租运营或者房源配租后因部分房源空置需要加快房源配租以满足发行出租率要求;(2)办理流程:市住房建设部门受理后,应当组织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等单位研究,合理优化配租流程。

  5、深圳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3年版修订)(征求意见稿)

  通知内容:2023年3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3年版修订)(征求意见稿)》,重点内容如下:

  1、原土地违法类处罚标准中的部分法律依据已修订,包括2019年9月5日修订的《土地管理法》、2021年7月15日修订的《行政处罚法》、2021年9月1日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故本次修订将原土地违法处罚标准各法律依据中涉及上述法律、部门规章的部分予以修订,主要有自由裁量情节、处罚幅度、条款序号及名词名称的调整、增设《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的自由裁量依据。

  2、地名管理类处罚标准根据最新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调整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等规定相应更新、调整、增加处罚事项依据等。

  3、除地名管理外,免于处罚范围统一适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之附件5《广东省省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删除标准中的免于处罚事项(总计10项)。

  4、原土地违法处罚标准中的部分法律依据已失效,包括《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被2022年8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予以废止)、《广东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被2021年9月29日实施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人员往来管理规定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废止)。本次修订将相应内容予以删除。

  6、调整表格格式(就处罚标准中归纳合并同一处罚种类)和对法律依据根据法律位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进行排序,并统一标注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最新修订年份。

  2023年第13周,深圳市共发布拆除重建类权利人核实公示2项,计划(草案)公示1项,计划公告1项,计划调整公示1项,规划(草案)公示3项,规划修改(草案)公示2项,实施主体公示2项,工程规划许可1项,施工许可1项,土地整备类1项,棚户区改造1项,法定图则调整4项,集体资产交易3项。

  实施主体:一期实施主体为深圳市首席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慧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中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控股70%、30%。深圳市慧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企业为新世界发展(中国)有限公司。深圳中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慧天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70年,并于1972年在香港上市,为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之一。作为一个散发着独特个性的品牌,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物业发展、物业投资及投资及/或经营公路、商务飞机租赁、建筑、保险、酒店及其他策略性业务,业务遍布大中华,特别是在粤港澳大湾区。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资产总值合共约6,397亿港元。

  慧天然控股集团源于深圳,深耕园山,专注旧城改造与城市更新,践行对高品质城市生活的系统性建设,同步开发运营三大区域标杆项目:天然慧谷、云科智慧园、188城市更新项目;未来还将有安家横岗安良项目、深圳大运软件小镇等多个精品项目稳步推进。

  申报主体:深圳市坪山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项目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特发君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君合置业有限公司,占比51%。

  深圳市君合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公司立足深圳,辐射大湾区,拥有6个城市更新项目,占地100余万㎡。项目遍及福田、宝安、龙华、光明、坪山,于2020年进入东莞市场。

  申报主体:深圳海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金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博贸易有限公司分别控股60%、40%。

  金光华实业集团成立于1995年,以房地产开发、大型商业经营为发展方向,经营范围涉及建材生产、能源开发、物业管理等诸多领域,先后开发过溪山美地、金光华广场、龙岸、金城华庭等;金光华目前还在拓展开发平湖凤凰工业园项目、松元厦向西村项目、大布巷片区更新项目、库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等。

  申报主体:深圳市龙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龙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深圳市龙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龙华区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于2015年1月26日挂牌成立,注册资本金18亿元。公司未来总体定位为产业服务商,功能定位为高端载体提供者、服务平台缔造者、产业升级推动者和产业发展培育者,以“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助力龙华经济增长、实现公司持续发展”为使命,业务范围主要涵盖产业园区开发、运营、股权投资等领域。目前集团资产总额44.36亿元、可出租物业面积约76万㎡、待开发土地面积约6万㎡。

  申报主体:深圳香蜜湖度假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和正大(深圳)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0%。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8月1日,是深圳市最早成立的国有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特发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是特发集团下属全资国有企业,紧扣“双区驱动”国家战略,深耕深圳、大湾区及长三角等区域,以住宅开发为主,发展成为卓越的城市更新综合开发运营商。自成立起,陆续开发建设了特发小区、嘉隆星苑、泊林花园、岳阳鹏瑞珑庭、特发和平里花园、特发文创广场、特发天鹅湖畔、荆州特发幸福里、上海临港特发学府里、特发观月台、特发香阅四季、杭州项目等项目。

  申报主体: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办事处、深圳市深供金广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供金广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经营项目是:在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不含限制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申报主体:深圳市坪山汤坑股份合作公司。项目一期实施主体为深圳市祥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关联企业为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卓越集团自2000年开始涉足旧改领域,经过多年的运筹积累,集中优势资源,于2013年5月成立全国第一家城市更新集团,以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以更高的起点推进城市更新发展。卓越城市更新集团业务涉及拆除重建及整村统筹等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各类型,更新范围涵盖旧商业区、旧工业区、旧村、旧住宅区改造等众多领域,并在各领域均有标杆项目成功落地,已成为推动区域经济保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申报主体:深圳市罗湖区重建局、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为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京基集团成立于1994年,总部位于深圳,辐射环渤海、珠三角及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据悉,京基还意向启动多个城市更新项目,如水贝村、湖贝新村、大围村、梅富村、京基蔡屋围、京基木棉湾旧改、长源村旧改等,初步估计京基地产在深圳地区旧改的建设总规模将达到800多万平以上。

  实施主体:深圳市黎盛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观澜黎光股份合作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市黎盛实业有限公司由深圳市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绿景集团成立于1995年,是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国际化人居产业集团,经营领域包括地产开发、资产经营、高新科技(深圳市赋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和社会医疗(岭南医院)四大产业领域。绿景集团仅仅用了四年的时间,进入深圳地产行业十强之列,实现了三级跳式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行业的发展奇迹。目前集团总累计开发总建筑面积达500万㎡,完成投资近300亿元人民币。

  实施主体:一期实施主体为深圳市首席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慧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中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控股70%、30%。深圳市慧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企业为新世界发展(中国)有限公司。深圳中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慧天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70年,并于1972年在香港上市,为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之一。作为一个散发着独特个性的品牌,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物业发展、物业投资及投资及/或经营公路、商务飞机租赁、建筑、保险、酒店及其他策略性业务,业务遍布大中华,特别是在粤港澳大湾区。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资产总值合共约6,397亿港元。

  慧天然控股集团源于深圳,深耕园山,专注旧城改造与城市更新,践行对高品质城市生活的系统性建设,同步开发运营三大区域标杆项目:天然慧谷、云科智慧园、188城市更新项目;未来还将有安家横岗安良项目、深圳大运软件小镇等多个精品项目稳步推进。

  实施主体:二期实施主体为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经工商信息核查,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为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润雪花啤酒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生产、经营啤酒的全国性的专业啤酒公司,总部位于中国北京。目前华润雪花啤酒在中国经营超过78家啤酒厂,旗下含雪花啤酒品牌及30多个区域品牌。2018年华润雪花啤酒年产能约2100万千升,总销量达到1128.5万千升,共占有中国啤酒市场约29.6%的份额。

  实施主体:二期实施主体为深圳市赤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深圳市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桑泰集团创立于2000年,总部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立足深圳、扎根深圳、深耕深圳的房地产投资开发集团,是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更新、实业经营、产业园经营等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桑泰集团以房地产开发为龙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握市场机遇,着眼一线、布局一线,在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积极开拓各项业务。集团已开发面积超200万㎡,未来更有十余个占地总面积超过100万㎡,总建筑面积超过500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拔地而起。

  深圳科技博览中心项目拟调整范围涉及[坂田南地区]法定图则07-01等共九个地块:其中07-01地块规划为供水用地(U11),用地面积1500㎡,配套设施为“给水加压站”,备注“现状保留”;07-02地块规划为林地(E4),用地面积124906㎡,备注“现状保留”;07-03地块规划为水库水面(E13),用地面积28329㎡,备注“现状保留”;07-04地块规划为公共交通用地(U21),用地面积24077㎡,配套设施为“公交首末站、公交综合车场、公交专用加气站”,备注“规划”;07-05地块规划为林地(E4),用地面积319㎡,备注“现状保留”;07-06地块规划为林地(E4),用地面积5089㎡,备注“现状保留”;07-07地块规划为水库水面(E13),用地面积79195㎡,备注“现状保留”;07-08地块规划为林地(E4),用地面积27179㎡,备注“现状保留”;07-09地块规划为林地(E4),用地面积59983㎡,备注“现状保留”。

  深圳科技博览中心项目拟调整07-01、07-02、07-05三个地块,并根据调整后的水库管理线及蓝线相应调整水域地块。其中:

  (1)07-01地块规划为文体设施用地(GIC2),面积139494㎡,配套设施为“变电站(3500㎡)、公交首末站(4000㎡)、公交综合车场(2800㎡)、公交专用加气站(3000㎡)”,备注“规划,用地方案要求充分预留公共空间,后续考虑与规划地铁站的衔接,同时用地方案设计中要求落实银湖山郊野公园出入口和通道”;

  (2)07-02地块规划为农林和其它用地(E2),面积43060㎡,备注“规划”;

  (3)07-05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C1),面积21628㎡,容积率为2.0,备注“规划”;

  (4)根据《深标》将07-03地块用地性质更新为水域(E1),面积调整为30314㎡,备注“现状保留”;

  (5)根据《深标》将07-04用地性质更新为水域(E1),根据调整后水库管理线及蓝线㎡,备注“现状保留”;

  (6)在规划范围内增加红线米的建议性道路(含水库上坝道路),具体线位在详细设计和建筑布局阶段明确。

  [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中DY05号控制单元主导用地功能以居住、公共绿地、政府社团用地为主,其中置换用地范围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服务用途为主导(GIC、用地面积为15041.7㎡)、公共服务与商业用途为主导(GIC+C、用地面积为1631.9㎡),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1)将置换地块调整合并为01-01地块,用地面积为16673.6㎡,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2.0”,建筑总量约3.37万㎡,建筑量依据置换方案及等价值评估确定,最终以审批方案为准,配套设施“—”,备注“规划,依政府批件”。

  (2)路网结构、用地布局、配套设施等内容按照《[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05号控制单元详细规划》(公示版)落实。

  宝安区《深圳“互联网+”未来科技城详细规划》DY02-01-01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元山旧村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涉及股份合作公司土地合作开发招商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人为深圳市粤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春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深圳市春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春城控股集团)1994年公司立足深圳,是一家以房地产投资及开发为主,经营多元化的集团公司。业务范围覆盖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科技产品、电子产品及通讯产品和配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等。该集团下属企业有深圳市粤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春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峰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春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利金城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深圳市龙华上油松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合作招商合作方征集公告

  如需了解更多深圳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投资机会,欢迎垂询。(添加好友请备注公司、职务和姓名,中介勿扰!)

  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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